根据国际足联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2条,当队友故意用脚将球回传给本方门将时,门将不得用手或手臂触球。这里的关键词是“故意”和“用脚”——如果回传是用头、胸或膝盖等部位完成的,门将仍可合法用手接球。此外,若回传球属于解围失误(如对方射门被挡出后弹回),也不视为违规。一旦门将违规用手接回传球,裁判将判罚间接任意球,地点为犯规发生处,通常就在禁区内的危险区域。
门将在控制球后必须在6秒内将球发出,否则将被判违例,由对方获得间接任意球。所谓“控制球”包括用手持球、将球置于地面准备开球,甚至短暂放下后又重新拾起。实践中,裁判对6秒的执行尺度较宽松,除非明显拖延比赛节奏才会吹罚。至于手球判定,门将在本方禁区内用手触球基本都属合法,但若在禁区外用手(哪怕身体大部分在区内),则构成手球犯规,可能吃牌并送对方直接任意球甚至点球——前提是犯规发生在禁区内。
值得注意的是,VAR介入后,对门将是否提前移动、是否超时持球或违规接回传的判断更加精准,也放大了这些“小规则”的战术影响。球迷常误以为所有回传都不能用手接,B体育中国实则规则只限制“故意脚部回传”,理解这一边界,才能看懂比赛中那些看似矛盾的判罚。
